广 东 省 民 政 厅 文 件
粤民福〔 2006 〕 18 号
关于印发《 2006年广东省殡葬改革宣传活动指导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文明办:
为了 贯彻落实省政府提出的“深化殡葬改革”的任务目标, 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确保广东省殡葬管理工作“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 现将省民政厅、省文明办《 2006 年广东省殡葬改革宣传活动指导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二○○六年三月十四日
2006 年广东省殡葬改革宣传活动指导方案
2006 年是实施《广东省殡葬管理工作 “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今年 4 月 27 日也是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签名倡导火葬五十周年纪念日。同时,新修订的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也将于今年颁布实施。为了纪念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倡导火葬五十周年,开展好全省殡葬改革宣传活动,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 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 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构建和谐广东、建设绿色广东以及深化殡葬改革的目标,以正面宣传为主,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强化殡葬管理加温鼓劲。通过 大力宣传,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和参与殡葬改革的 良好社会氛围和工作氛围 ,维护和巩固我省城乡已取得的殡改成果, 确保全省殡葬管理工作“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 ,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和谐广东、绿色广东作贡献。
二、宣传主题
2006 年殡葬宣传的主题: 纪念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签名倡导火葬五十周年,传播现代殡葬理念,展示殡葬改革新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殡葬管理;倡导实行绿色殡葬,树立文明祭祀新风,实现葬法与葬礼改革同步进行,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
三、宣传内容
(一)宣传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高风亮节,宣传他们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博大胸怀,传播现代殡葬理念,推动殡葬改革;
(二)宣传国家、省殡葬改革的有关法规、政策;
(三)宣传省领导对我省殡葬改革工作的批示精神,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殡葬改革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四)宣传各地实施《广东省殡葬管理工作“十五”计划》以来所取得的成果和经验;
(五)宣传“十五”期间殡葬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人物,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和表率作用;
(六)宣传全省殡葬管理工作“十一五”规划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七)展示殡葬改革新风,宣传各地群众革除丧葬陋习、实行绿色生态葬法和创建文明祭祀新风尚的典型事例;
(八)宣传殡葬改革对于净化社会风气、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减轻群众办丧负担、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构筑可持续发展绿色生态屏障的意义和作用。
四、宣传形式
要充分利用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做好殡葬改革宣传工作。 宣传的形式应做到灵活多样,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如举办座谈会、报告会、图片展览、有奖征文;或在公共场所开展大型的政策服务咨询活动;或排演小品、戏曲等送戏下乡活动;或 在主要路段设置永久性的殡葬改革宣传标语、口号;或 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墙报、标语、巡回宣传车等阵地和形式进行宣传。
五、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市、县应把宣传教育作为殡葬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突出重点宣传殡葬管理和殡葬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集中精力,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力求抓出成效。并 建立联络员制度,以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反馈当地宣传活动的情况。
(二)认真组织,精心部署。 各级民政部门、文明办对殡改宣传工作要共同负起责任, 借鉴往年经验,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密切配合, 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地要主动争取党委和政府领导的重视与支持,落实好殡改宣传的经费,以确保宣传月活动的顺利进行。各级民政部门、文明办要主动争取新闻单位的配合支持,坚持 4 月份宣传月活动和长年宣传相结合,形成立体式、多层次的宣传攻势。民政部门要发挥职能部门作用,积极牵头,对今年的殡改宣传月活动进行认真研究与部署;文明办要积极配合,确保宣传月活动有声有色,丰富多彩;各级殡葬协会要积极配合。
请各市民政局、文明办于 3 月 31 日前 将 2006 年宣传方案提纲分别报省民政厅和省文明办,并 于 5 月 10 日前 上报殡葬改革宣传月活动开展的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