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省 民 政 厅 文 件 粤民救〔 2006 〕 6 号 关于印发杨华维厅长在全省救灾救济和低保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 现将杨华维厅长在全省救灾救济和低保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贯彻落实情况请于 5 月底前报省厅救灾救济处和低保处。 附件:杨华维厅长在全省救灾救济和低保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二○○六年四月十九日
粤民救〔 2006 〕 6 号
关于印发杨华维厅长在全省救灾救济和低保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
现将杨华维厅长在全省救灾救济和低保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贯彻落实情况请于 5 月底前报省厅救灾救济处和低保处。
附件:杨华维厅长在全省救灾救济和低保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二○○六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