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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东 省 民 政 厅 文 件
粤民救〔 2006 〕 29 号
关于全省重建家园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市民政局:
经核查,今年我省 14 个受灾市和江门的恩平市共有需要省 级资助的全倒户 66243 户,重建家园的任务极其繁重。为进一步推进全省重建家园工作,我厅组织 6 个工作组,于 9 月 18 - 24 日对 13 个受灾市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目前全省重建家园工作进度
截止到 9 月 24 日,全省已有 52779 户新房破土动工,开始重建,占全省总任务的 79.7% ;有 6276 户新房竣工,占全省总任务的 9.5% 。其中河源市、云浮市截止 9 月 15 日动工率已超过 90% ;到 9 月 24 日,河源、云浮和梅州市、揭阳市动工率分别达到 98.6% 、 98.5% 和 91% 。汕头、湛江、惠州、肇庆动工率也在 85% 左右,韶关市各灾区县(市、区)动工率超过 80% 。其中竣工率揭阳市达到 38.5% ,汕头市达到 36.2% 。
二、先进经验和做法
在今年的重建家园工作,有部分市、县工作走在了前头,整体上动工早,进度快,效果好。他们的做法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
韶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重建家园工作,专门成立了重建家园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带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捐款活动。韶关市及时下发了《关于韶关市灾后重建家园工作的几点意见》,在市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明确了对全倒户市补助 3000 元、县补助 2000 元的标准。为了加大推动力度,韶关市先后召开两次重建家园工作现场会。河源市在 8 月 24 日召开重建家园工作现场会,吴锐成市长亲自进行全面部署。梅州市把重建家园工作作为重中之重,连续三次召开救灾复产重建家园工作会议,刘日知书记、何正拔市长亲自进行工作部署。揭阳市成立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万庆良亲自担任组长。其他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有力推动了重建家园工作。
(二)责任层层落实。
为了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各地纷纷落实责任制,将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到单位,单位分解到个人,实行包干到户。韶关市建立领导挂钩干部包村责任制,市委、市政府领导都挂钩负责一片,各个受灾镇村都有科、局级干部包干负责,开展 “ 万人扶万家 ” 的帮扶活动,帮助筹措资金,解决重建家园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没完成任务不能撤离。河源市层层建立责任制,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确保每户全倒户都有一个干部包干负责。梅州市全面落实村干部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大埔县安排一个县委副书记、一个纪委书记专职负责重建家园工作,以确保重建进度。肇庆市采取县分片包干,乡镇干部包户,层层签订责任状的办法,落实责任,确保每户都有干部包干负责。云浮市落实帮扶责任,每户重建户都有一个由县、镇、村干部组成的工作组,从规划、选址、资金筹集、动工建设直到竣工入住,全程跟踪帮扶。同时,云浮市还开展 “ 百局扶百户 ”“ 千干扶千户 ” 活动,进行挂钩帮扶。上述一些地方,由于认识到位,责任明确,措施得力,重建家园工作走在全省的前列。
(三)部署周密细致。
各地通过召开会议,出台工作方案等方式,对重建家园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各地除了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时限、部门职责、补助标准、资金筹措方式、资金拨付办法等进行一般性规定外,还在科学选址、动工时间、建设进度、资金投放等环节上进行部署,力求做到周密细致,努力提高重建家园工作效率。如河源市规定,到 8 月底动工率要达到 85% 以上, 9 月底,动工率要达到 95% 以上, 10 月底,重建户一层封顶率达到 85% 以上, 11 月底,竣工率要达到 85% 以上, 12 月 20 日,重建户入住率要达到 95% 以上。对重建家园的进度和步骤进行了明确细致的规定。梅州市把重建家园工作分为三个阶段,明确每个阶段的截止时间,增强了重建工作的紧迫感。惠州市在足额发放省级补助的同时,根据受灾程度的不同,实行分类补助的政策,并对灾民住房的建设面积作了规定,以避免土地资源浪费,确保灾民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重建家园。为确保重建家园资金发放到灾民户,还规定,各级补助资金按进度分 5 次下拨,凭房主、镇政府领导、包村负责人、质检员、社会事务办主任和重建工程负责人签名发放。云浮市结合本地实际,在对全倒户给予一定补助的基础上,重点扶持困难受灾群众,使全倒户中的低保户得到的补助资金比其他群众多 600 元。各地通过周密部署,大大提高了重建家园的效率。
(四)措施到位得力。
1 、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政策透明度。 韶关、 河源市政府派出工作组,深入灾区,宣传党和政府的救灾工作政策。在市召开现场会后,帮扶责任人纷纷到灾民家中,上门宣传政策,做细致的思想工作,帮助少数灾民转变观念,克服等靠要思想,自力更生,重建家园。
2 、狠抓配套资金落实。 各受灾市加大投入,积极落实配套补助资金,分别给予全倒户每户 1000 - 5000 元的建房补助。韶关市还协调农业信贷部门给予全倒户 5000 - 10000 元的小额贷款,由政府贴息 3 年,加大帮扶力度,帮助受灾群众重建家园。
韶关市于 9 月 5 日,已将省第一批补助资金分配到县,并投入市级补助款 3182 万元。至 9 月 24 日,韶关市已投入各级重建家园补助资金 1.02 亿元。惠州市需要省级、市级投入的补助资金共 895 万元,目前已分 5 批全部下拨到县。梅州市共投入三级补助资金近 5000 万元,达到全部补助资金的一半以上。封开县在省市资金尚未到位的情况下,先行下拨补助资金每户全倒户 2000 元,共 109.4 万元,帮助灾民及早动工。陆河县在上级资金尚未到位时,预先拨付给全倒户每户 3000 元,帮助灾民及早动工。为减少中间环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河源、云浮市部分县在重建户达到拨款要求时,由县民政局将资金通过银行直接拨入重建户的账户。
3 、采取激励措施,推动建设进度。 为了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除了进行深入广泛的宣传发动外,各地还采取了激励措施。各地普遍采取把各级补助资金与重建户的建设进度结合起来的做法,有力地推动了重建进度。部分乡镇和重建户签订协议,约定政府和灾民的责任、权利、义务,促进重建家园工作。韶关、河源等市还向受灾群众公开承诺,全倒户提前搬进新居的,给予一定额度的现金或实物奖励,进一步激发了群众建房的积极性。
4 、出台优惠政策,降低建房造价。 各灾区市充分发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推出多项优惠政策,以切实降低灾民重建住房造价。韶关市要求各有关部门对全倒户实行政策扶持,灾民重建家园各种收费项目一律免收,切实做到零收费。此外,建设部门还提供各种设计图,国土部门筛选建房用地,物价和工商部门做好建材市场管理工作,乡镇、村组织灾民集中采购建材,降低成本。梅州、惠州、清远、揭阳、云浮等也都出台了类似的政策。
5 、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
灾区党委、政府在布置了任务、明确了责任、制定了方案之后,注重狠抓落实,采取多种措施,督促各地把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及时跟踪检查。各地派出工作组,采取抽样检查,重点抽查等形式,检查灾民住房恢复重建的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督促包村、包户干部采取措施,推动重建进度。二是实行通报制度。河源、肇庆等市实行重建家园进度通报制度,对各县区的重建进度定期通报,有力地促进了当地的重建家园工作。
三、重建家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省重建家园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发展不平衡,少数地方进度缓慢。 截止到 9 月 24 日,动工率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下的有:茂名市动工率为 77.4% ;潮州市动工率为 73% ;阳江市动工率为 70.1% ;汕尾市动工率为 68.4% ;清远市动工率为 63% ;江门市恩平市动工率为 30.1% 。
二是市、县财政资金没落实 。个别市、县对重建家园工作 基本上没有财政投入,对因灾全倒户中的低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众,也没有通过本级财政帮扶,实行政策和补助资金方面的倾斜。
三是补助资金下拨周期过长。 一些市下拨省级补助和本级补助资金到县的时间过长,截止到 9 月 24 日,将省级资金下拨到县比例较小且整体进度较慢的有潮州市和茂名市,省级资金分别下拨了 34% 和 40% ;一些县将三级重建家园补助资金下拨到乡镇的时间过长,有的乡镇没有及时按照进度将补助资金发放给重建户,个别地方虽然重建的房子已经封顶,但第一批补助资金分文未拨。
四是少数群众存在选址、筹资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据乐昌市反映,大源镇、坪石镇的全倒户因乐昌峡建设的范围没有确定,干部群众不知该如何选址重建。有的全倒户本身就是低保户,自救能力很弱,加上本地大面积受灾,亲友相助的能力相应降低,存在着筹资相当困难的情况。对这部分特殊困难群众,个别地方重视不够,没有进行重点照顾。有的地方由于思想教育工作没有跟上,个别群众受封建迷信思想的影响,要选 “ 好日子 ” 动工,影响了少数市的整体推进速度。
四、重建家园工作下一步的要求
目前,我省重建家园工作进入全面攻坚阶段。能否在 10 月、 11 月这两个月份完成重建家园工作的 80% 的任务,对实现所有全倒户在元旦前搬进新居的目标来说,至关重要。省委、省政府对重建家园工作高度重视,黄华华省长做出重要批示: “ 要继续抓紧重建家园这一重点工作,省的资金要及时到位,确保全省所有全倒户灾民在元旦前搬进新居。 ” 欧广源副书记也做了重要批示,要求重点抓好灾区灾民全倒户重建家园工作,加大督查力度,确保 2007 年元旦前完成重建家园工作任务。下一步,各地要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以加快重建进度为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加大督查力度。
各地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重建家园工作的重要意义,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振奋精神,再接再厉。各级民政部门要把重建家园工作作为民政部门今年年底前的中心工作和主要任务,调动所有力量推进重建家园工作。要做好协调工作,确保重建家园的各个环节顺畅。各地要加强督查工作力度,要把督查、通报工作与目标责任制结合起来,对不能完成预定目标,达不到要求的,要进行通报批评。
(二)制定阶段性目标,在 10 月中旬前,确保动工率达 100% 。
各地重建户尚未开工的,必须采取强有力措施,务必让所有重建户在 10 月 10 日前开工,确保动工率达到 100% 。开工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市,要认真分析原因,拿出对策,加大力度,迎头赶上。省厅将对开工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 6 个市进行重点督查,确保元旦前完成重建任务。
各地规划建设灾民新村的,必须把灾民新村的建设作为重点督查对象,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快灾民新村的建设步伐,确保灾民新村建设不拖本地重建家园整体工作的后腿。
(三)抓紧落实市、县配套资金,规范发放程序,将政府补助资金按进度及时发放到重建户手中。
市、县两级重建家园配套补助资金尚未落实到到位的,要抓紧落实到位。各地要将省、市、县三级补助资金尽快下拨到乡镇,务必按照重建户的建设进度,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补助资金通过银行直接发放到灾民重建户手中,并将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在村级进行公开,兑现重建家园政策,维护政府的诚信形象。
(四)重点帮扶全倒户中的农村低保户。 目前,尚未动工的部分全倒户群众中,有部分是农村低保户。对于这些困难群众,要给予特殊的照顾政策,加大资金帮扶力度。市、县两级财政要筹集资金,尽快制定出台重点帮扶低保户全倒户的具体政策。同时,在开展挂钩帮扶、志愿者帮扶活动中,在安排社会捐赠款时,要对低保户全倒户重点照顾,优先安排,帮助这些困难群众尽快动工,重建家园。
(五)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对受封建迷信思想影响、有等靠要思想和认识不足而迟迟不动工的重建户,各地要加大思想教育工作力度,派出专门人员进行动员教育,对持观望态度的群众,要讲明政策,督促他们及早动工,确保顺利完成全省重建家园工作任务。
二 ○○ 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