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安置服务
1、退伍军人持退伍证、部队介绍信、组织关系介绍信、优待安置证到安置办报到,凭安置科开具的介绍信办理落户和接转组织关系手续。
2、加大对镇退伍军人安置工作的力度,全面推进以自谋职业为中心内容的安置改革,确保城镇退伍军人自谋职业一次性安置补助金的落实,每年的4月30日前将自谋职业一次性安置补助金发放到位。
3、积极开发使用农村退伍军人两用人才,把农村退伍军人军地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当作一项长期的退伍安置任务抓紧抓好。开发使用率达到90%以上。
4、转业士官的接收凭省民政厅发出的“接收安置转业士官通知书”接收,实行政府安置就业与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安置办法。
5、复员干部凭省民政厅发出的通知报到,安置科只负责办理入户手续,不负责安排工作。